安全责任以及维护运行体系建设、安全设施配置与使用情况
(1)学院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。主要职责为:建立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体系,组织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领导小组,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等人员。
(2)分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副院长的主要职责为:建立、完善实验室技术安全与设备维护责任体系(学院、实验室两级)和规章制度(包括各种制度规定、操作规程、应急预案等)。
(3)实验中心(室)主任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人,负责本实验室的技术安全工作。
(4)实验房间管理者是所在实验房间的直接安全责任人,负责本实验房间的实验室技术安全以及仪器的维护工作。请各系、实验中心落实好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,确保每个实验室和每件设备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。